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8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8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3.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其中因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考生已在2018年1月现场确认时提供学校,复试时无须重复提供,由学校统一反馈给学院复审。
4.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政审表。
6.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2016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一、2017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三、关于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请仔细阅读我校研招网“浙江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附后)。

六、资格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一、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请考生详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

一、2018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2.报考工学、医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各专业的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3.当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超出录取名额20%时,由学院自主决定是否再划复试分数线,但须事先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6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7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

三、考生资格复查工作请相关考生在复试时带好以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2.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8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与所报考硕士专业研究生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