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获奖比例3%左右。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2.学业奖学金。对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励标准:一年级博士研究生12000元/生·年,比例为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的100%;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8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不少于70%。一年级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比例为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的100%;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分两档:一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不超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出国(境)访学“启航计划”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科研基金、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博士生助研津贴等专项经费,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支持研究生更好完成学业。
九、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新的奖助体系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突出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三助津贴等。
十、学费与奖助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新的奖助体系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生)、突出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三助津贴等。除上述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在规定学制内的优秀博
九、学费与奖助 1.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的“三助”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我校在首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奖励条件的,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除享受上述奖助学金政策外,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
九、学费与奖助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我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津贴、专项帮困补助等制度,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2023年浙江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学费及奖助政策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奖助政策1.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每生每年30000元,获奖比例3%左右。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下达指标执行。2.学业奖学金。对全日制博士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获奖比例为100%。奖励标准:一年级博士生1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博士生分两档:一等奖18000元/生·年,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12000元/生·年,比例均不少于7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发放。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按月发放。4.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申
7.博士研究生学奖助政策介绍.doc热忱欢迎报考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345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联系电话:0579-82283026传真:0579-82280023邮箱:yzb@.cn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yz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