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检查硕士生实践活动总结1份撰写在读期间任一次的专业社会实践活动总结1份。模板详见附件。各专业联络人收齐,于12月20日前大班长上交给研办。附件:1.2019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xls2.浙江师范大学学位论文示例模板(2010修订).doc3.人文学院培养管理规定(含学位论文写作格式2016年6月修订).doc4.人文学院学术报告表.doc5.人文学院专业社会实践表.doc研究生办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三、检查2份《研究生培养手册》填写情况(一)凡个人“基本情况”与“培养计划”及其他栏目未填写的均须补充完整;成绩单复印件1份粘贴第6页处。(二)凡有“导师意见及签名”的地方须请导师填写签字;“学位点意见”“专家组长签名”“学科负责人意见”等须在考核中及时完成,并请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其他“学院意见”、“分管院长签名”、“辅导员意见”、“研究生秘书签名”可统一上交后,由研办转发签署。(三)培养手册按以上要求填好以后,由各专业联络人检查并收齐,于12月20日前统一交到研办审核。
四、检查硕士生学术讲座听课卡(不少于10次)是否填写完整,学术报告1份。完整的学术讲座听课卡复印件1张/人(原件本人保存);学术报告1份/人,模板见附件。学术报告须A4纸打印,内容应包括报告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报告内容(格式可参考学术期刊投稿要求)等。各专业联络人收齐,于12月20日前大班长上交给研办。
(三)考核组织形式以学科为单位,集中组织各专业论文中期检查报告会。考核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学科负责人、指导教师等组成,学科负责人任组长。1.学生着重对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阐述已完成的论文工作内容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论文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尤其对与开题报告内容中不相符的部分进行重点说明,对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2.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情况做出评价,包括对已有工作评价以及对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工作的评价。3.考核小组听取汇报,检查中期考核表、论文初稿,对学位论文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报告陈述等方面进行评分,并给出
(四)考核结果处理考核结果为A或,进入论文下一环节,即论文预评审;考核结果为C,但被认为可以继续完成论文者,可以在二个月后由其本人提出申请再次考核(即二次考核)。若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必须延长学习年限;考核结果为D,延期半年。学位论文中期考核不合格且被认为无法按完成论文者,应劝其退学。
(一)认真准备论文初稿论文初稿完成后,请学生根据本专业考核组的老师人数,打印相应份数的论文(每份论文封面处均要求有导师的审核签字),提前交给考核组的每一位老师,于所在专业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论文初稿考核。
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检查,考核论文初稿(一)认真准备论文初稿论文初稿完成后,请学生根据本专业考核组的老师人数,打印相应份数的论文(每份论文封面处均要求有导师的审核签字),提前交给考核组的每一位老师,于所在专业指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论文初稿考核。(二)填写《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进展考核表》该考核表前五项内容须学生本人填写完整,第六条即论文初稿,请附论文初稿于表后。然后将考核表与论文初稿一起提交给导师审核,并请导师填写第七条内容,即:导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1.学生培养计划完成情况;2.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情况;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情况;4.学位论文工作
(一)提交预评审论文1份。论文须规范排版、打印。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和研究生有关信息,可用***符号代替以上内容,封面的姓名、学号请用铅笔填写。论文格式请参照学院《规定》的要求,排版请参照学校发布的学位论文模板(见附件)。论文封面可用普通纸张打印。
一、研究生提交预评审材料(2018年1月3日)。(一)提交预评审论文1份。论文须规范排版、打印。论文中不得出现导师和研究生有关信息,可用***符号代替以上内容,封面的姓名、学号请用铅笔填写。论文格式请参照学院《规定》的要求,排版请参照学校发布的学位论文模板(见附件)。论文封面可用普通纸张打印。(二)提交空白《专家匿名审读表》1份。请将论文题目填写表内,其他留空。(三)提交《研究生参加学位论文匿名审读承诺书》1份。研究生与导师须签字。
二、研究生办公室收齐预评审材料后,组织专家匿名评审(2017年1月4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