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解决问题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2-06-15 03:25:09 提问时间:2018-01-15 10:40

相关问答

  • 职中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违规处理

    1楼

    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违规处理

  • 职中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中澳班”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2楼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浙江师范大学2018年1月25日

  • 职中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直升班违规情况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3楼

    3.违规情况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2)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3)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上述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 职中

    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4楼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

  • 职中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5楼

    2021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违规处理

  • 职中

    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6楼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

  • 职中

    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7楼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

  • 职中

    2015年浙江师范大学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专项教育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

    8楼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2014年12月

  • 职中

    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9楼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

  • 职中

    2018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违规处理

    10楼

    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