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重庆市户籍管理政策,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
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
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党团组织关系(团员带团员证)。迁入地址: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长治市城区)。注1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将户口迁移到学校的新生,应到当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姓名一致,不得有别字或同音字。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内容必须详细到市县一级,必须有居民身份证编号、注明本人身高、血型、填写具体民族名称,婚姻
户口迁移新生户口自愿迁移,学校不作统一要求。如需迁移持《录取通知书》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户籍关系迁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5号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户口迁移户口迁移本人自愿。如迁移户口,请持:(一)市内学生直接将本人户口薄于报到时交辅导员处;(二)市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本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户口管理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明,要求:1.“户口迁移证明”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办理机关公章等基本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各种入校手续中姓名等内容必须一致。2.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明”交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办理入户手续。3
户口迁移1.根据自愿的原则,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本人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户口迁移1.根据自愿迁户的原则,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户口迁移1.根据自愿迁户的原则,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注意:①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新生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户口迁移1.根据自愿的原则,录取的新生带上《本人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户口迁移。2.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注意:①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新生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3.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在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并按市公安局有关规定缴纳户口迁移费。4.迁户新生自行到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身份证,并缴纳相
(六)户口迁移: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均有资格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愿意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注意事项:1.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入学报到时将对自愿迁移户口的学生统一办理入户手续,过后不再办理,一旦户口转入学院,只有休学、退学、毕业时才能把户口迁走。2.重庆市考生(包括大重庆)带本人户口页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学院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主城区考生不用办理)。3.外省考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到
户口迁移1.根据重庆市户籍管理政策,录取的重庆籍新生带上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非重庆籍的新生带上《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学校保卫处进行登记,开学一月内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派出所上户、办理身份证,并交纳相关费用。2.非重庆籍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须注意:①所办理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②户口迁入地填写“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