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第六章奖励资助政策第十九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实施“奖、助、贷、减、缓”助学帮扶政策,具体形式如下:1、凡符合国家奖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2、凡符合国家助学金有关评定标准,享受国家特困助学金3000元/生/年。3、学院为品学兼优的学生开设宝塔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

3.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1)奖学金A.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B.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C.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年)D.学校设立的奖学金a.校长奖学金(3000元/人/年)b.一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c.二等奖学金(1500元/人/年)d.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e.职业技能奖学金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资助体系,并结合实际制订了完善的操作流程与细则。学生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勤学上进且符合国家资助政策相关条件的学生,可享受2000—8000元不等国家奖(助)学金;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可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者,根据国家有关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入学时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高校认定手续。

(9)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10)校友奖助学金:包括“同路人”爱心奖学金、校友基金“自强奖学金”、成之新闻奖学金、克勤创新创业奖学金及华饴创新奖学金等。(11)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符合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同学,在校期间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一是学生毕业后,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二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

(三)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入学,学校设立了奖学金和各种助学方式。1.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哈尔滨市政府奖学金(4)学院设立的奖学金①特别奖学金②一等奖学金③二等奖学金④三等奖学金⑤职业技能奖学金⑥励志奖学金⑦学习进步奖学金(5)企业设立的奖学金埃姆特奖学金2.助学方式经学院认定的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可依据不同的申报条件提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俭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联系方式】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电话:0530-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开发区学院中路邮编:274300电子邮箱:hzjzzyxyzsb@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单独招生学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助学政策,以上政策随国家调整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就业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人才,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学校整个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23-。我校从来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

第二十三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每位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给学生提供多种奖学金、助学金和政策帮扶: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②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按教育部、财政部规定执行。③学校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④其他政策性的学费减免措施。

第二十六条为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种奖励和资助: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