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考资格初审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原件、本科(或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凭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办理报考资格初审手续。

1.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在复试期间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复试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2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商银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珠海校区(不含附属五院)拟录取的学生写上“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中国银行长城校园借记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杂费。”并签名)。(2)应届生的学生证或往届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学位证者可不提供)原

2、报考公开招考(不含“申请-考核”)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18年12月17日前寄(送)达相关单位(必须到达)进行报名资格初审。(1)中山大学2019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打印);(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自行去医院体检);(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

2、报考其他院系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15年12月15日前寄送到相关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初审。(1)中山大学2016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不需要提供);有论文发表的考生,请提供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

2、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将以下报考材料按要求于2016年12月15日前寄送到相关单位(必须到达)进行报名资格初审。(1)中山大学2017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网报系统下载表格);(3)体格检查表(网报系统下载表格);(4)两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网报系统下载表格);(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应届本科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6)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往届生的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直接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无需提供);有论文发表的考生,请提供公

四、资格初审考生的资格初审工作将在确认准考前进行。只有网报成功、按要求缴纳了报名费、寄送的报考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其网报系统“是否准考”信息栏显示为“是”,方可进行后续工作。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确认准考前进行,只有网报成功、按要求缴纳了报名费、寄送的报考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初审、网报系统“是否准考”信息栏显示为“是”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二、资格初审考生的报考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信息时进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将在确认准考前进行,只有网报成功、按要求缴纳了报名费、寄送的报考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初审、网报系统“是否准考”信息栏显示为“是”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流程。

二、资格初审考生的报考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信息时进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