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山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学科类别招生单位外语业务课总分文科111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42博雅学院150外国语学院120法学院250马克思主义学院260心理学系090粤港澳发展研究院(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港澳与内地合作发展协同创新中心)723中国语言文学系(珠海)722历史学系(珠海)650国际关系学院400旅游学院理工科340数学学院工学院742数学学院(珠海)321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450中法核工程与技术学院医科(学术学位)360药学院光华口腔医学院530护理学院800附属第一医院810孙逸
2、关于复试通知书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网上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并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我校今年不向考生发出书面通知,请考生3月21日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按时来校参加复试。未按规定参加复试、体检者将不予录取。
1、关于复试名单请考生登录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tu.gdufs..cn/,输入证件号码登陆,点击“复试信息查询”,即可查询自己的复试资格情况。
5、规范执行加分政策享受“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等国家加分政策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可享受加分政策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于3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各招生单位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内,考生须在其中1份的空白处书写“授权中山大学代本人申领工行灵通卡,并从本人指定账户扣收学费”并签名)。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生证及在校成绩单,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3.报考医学临床学科学术学位各专业的考生,还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如已获得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请一并提供(已获准参加2018年第一批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
一、中山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学科类别招生单位外语业务课总分文科111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230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242博雅学院150外国语学院090粤港澳发展研究院120法学院722历史学系(珠海)410国际金融学院650国际关系学院400旅游学院理工科260心理学系航空航天学院医科(学术学位)520光华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800附属第一医院810孙逸仙纪念医院820附属第三医院830中山眼科中心840肿瘤防治中心094肿瘤医学协同创新中心890附属第五医院880附属第六医院780附属第七医院790附属第八医院医科(专业学位)5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由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划定,《中山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招生单位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之上,在保证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保证同一学科专业、方向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复试分数线的前提下,可自行确定本单位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各招生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三、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将于3月中上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名单。复试预计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复试时,往届考生须向复试院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办理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n/xlcx/bgys.jsp)。因特殊原因未能在复试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向拟录取院系提交。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约需时2个月,请考生尽早办理。特此公告。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8年2月5日相
1、以上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上调分数线,但须保证同一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复试分数线。
1.以上为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各招生单位可根据上线生源情况上调分数线,但须保证同一学科、专业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采用同一复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