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资格1.香港、澳门或台湾永久居民或国外华侨;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二、报名(一)专业初审(时间:2017年9月10日-20日)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所有考生必须在2017年9月10日-20日登录中央美术学院招生考务管理平台(http://cafa./)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2.邮寄专业初审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在9月10日-20日提交下列①-⑦项材料及所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所有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央美术

2.填写完整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内地(祖国大陆)高等学校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

一篇。c.一篇500字以内对所报研究方向的思考与认识。①01-06方向提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论文1篇。②07方向提交历年作品集一本(尺寸:A4,作品不少于10件,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如有视频作品的可将电子文件存入U盘里一并交上),历年参展作品及发表简历,社会实践或工作简历,个人学术论文一篇,创作方案三份,专家推荐信两封。③08-09方向提交本人论文一篇。④10-11方向提交本人论文一篇,个人简历及专业自述一份。⑤12-13方向提交a.作品集一本(规格:A4大小,10-20幅作品,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方向)

(四)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不寄发,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所报考院系办公室领取。研招网打印准考证无效。

⑤报考城市设计学院01-04方向“动画艺术研究”的考生,提交a.美术作品照片5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原创动画作品光盘(DVD);c.一篇自编1000字左右的故事剧本。05方向“绘本创作研究”的考生,提交a.绘本创作作品集一本(尺寸:A4大小,不少于50幅作品,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b.个人学术论文一篇;c.一篇500字以内对所报研究方向的思考与认识。06方向“影像艺术研究”的考生,提交a.原创影视作品DVD光盘2张;b.一篇1000字左右的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07-23方向设计类的考生,提交a.作品集一本(

⑦15方向提交a.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个人学术论文一篇。c.一篇500字以内对所报研究方向的思考与认识。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提交:(1)报考人文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本人论文一篇。(2)报考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本人论文一篇,个人简历及专业自述一份。(3)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方向考生,提交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论文一篇。报名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南街8号中央美术学院邮编:100102收件人:招生处联系电话:010-64771552考生应具有良好艺术道德,承诺所提交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交专业初审材料具体要求①报考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壁画系、基础部)各研究方向的考生,提交作品照片8张(7吋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论文1篇。②报考实验艺术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历年作品集一本(尺寸:A4,作品不少于10件,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如有视频作品的可将电子文件存入U盘里一并交上),历年参展作品及发表简历,社会实践或工作简历,个人学术论文一篇,创作方案三份,专家推荐信两封。③报考建筑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提交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清姓名及报考专业方向)

(一)专业初审(时间:2017年9月10日-20日)1.网上填写基本信息所有考生必须在2017年9月10日-20日登录中央美术学院招生考务管理平台(http://cafa./)注册后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中央美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信息表》。2.邮寄专业初审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在9月10日-20日提交下列①-⑦项材料及所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所有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考生初审材料各项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后果自负

⑦考生需交与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有关的材料,以备专业初审之用,报名材料一律不退。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

2.邮寄专业初审材料所有考生必须在9月10日-20日提交下列①-⑦项材料及所报考专业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所有材料用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至中央美术学院招生处(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所寄材料一律不退。考生初审材料各项信息与网上报名信息保持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后果自负。①港澳台考生交本人居住地身份证复印件;华侨需提供本人护照复印件及返乡证复印件;②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于报到时核验)或同等学力文凭(相当于国内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③填写完整的《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攻读中国高等学校(大陆、内地)硕士/博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