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2)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3.其他省份录取原则如下:按考生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录取时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生办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4.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加分政策严格按照2018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7.我院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各专业无英语口试要求。
8.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计划2018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考试院或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为准,有关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各省高招办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招生办网站同时公布(网址:http://zsb.)。
第四条录取规则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我院2018年高职招考招生分高中类和中职类,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2.高中类考生在高职招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后,高中类考生按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
三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专科批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按照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闽招委201310号执行体育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专科批综合分的计算方法按照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闽招委201310号执行体育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体育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体育类综合分高考总成绩30考生体育成绩7570成绩排序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应先根据考生
2022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
2022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录取规则
2022年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21年录取工作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三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规则1福建省普通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艺术类考生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模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及高职专科批根据相应专业类别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高职专
(三)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1)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时按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办理正式录取手续。(2)对艺术类专业
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一)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2018年录取工作。(二)学院纪检监察室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三)录取规则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2.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招生录取原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