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学费、住宿标准各院系学费标准如下:1.导演系、摄影系、表演学院每学年学费人民币60000元。2.摄影学院、美术系、动画学院、声音学院、影视技术系、视听传媒学院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6000元。3.文学系、管理学院、电影学系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1000元。4.医疗保险费每学年800元人民币。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即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缓交者,须事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缓交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资助。我校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一律用中文书写,考试不得使用字典、电子辞典等翻译工具。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请见《准考证》。

十、其它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我校不开设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凡是打着北京电影学院旗号举办的考研辅导班均属假冒。2.我校从未公布过往年专业考试试题,也不出售往年专业考试试题。3.关于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工作的答疑:问:专业学位硕士生与学术型硕士生有何区别?答:这两类硕士生在培养目标上有较大区别。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是为了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生在入学时应已经具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和艺术创作实践经历,毕业时必须

3.初试考试地点:北京电影学院考生也可在初试前一天到我校查看校园内张贴的考场安排并熟悉考场。

(7)两名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学者出具的书面推荐信(word格式,见附件4),请将封好的推荐信和其他报名材料一起提交,不需要单独提交或邮寄;

4.医疗保险费每学年800元人民币。伙食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自理。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应按学年缴纳学费,即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院同意缓交者,须事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缓交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被录取的优秀考生将获得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资助。我校留学生公寓为录取的外籍硕士研究生提供可拎包入住的双人间住宿,每人每天每床80元人民币。

八、入学新生于2019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和报到要求请参考《录取通知书》里的“入学须知”。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均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位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汉语水平达到要求(新HSK6级,原HSK8级),课程学习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1)面报面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1月23日,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30。面报地址:北京电影学院H楼113室选择面报的考生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须将各类证件的原件带来验证。

(2)函报考生于11月23日前将报考材料用快递寄至: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H楼113房间(请注明外籍考生硕士报名),邮政编码:100088。请在领取准考证时将证件原件带来验证。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