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考生不得在准考证、考试用品上等书写字迹。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7.考生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模糊问题,可举手询问。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
6.考生严禁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将所带衣物、书包等与考试无关物品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考生不得在桌面上涂写,不得在考场内大声喧哗,要保持考场卫生清洁。
3.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5.考生除在试卷上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考生不得在准考证、考试用品上等书写字迹。
7.考生在考试期间须遵守学校制度、遵守考场规则。在考试期间,学校不为考生解决食宿。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有关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