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4年冬季退出现役)。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招生处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对应,具体要求可咨询我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
(五)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9日(星期六)至10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2019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项目日期上午下午时间科目时间科目3月9日8:00-10:00政治理论15:00-17:00专业基础课10:30-12:30英语3月10日9:00-11:00专业课115:00-17:00专业课2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招生咨询电话:0756-,传真:0756-。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cn。通讯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6号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邮编:519088。纪委审计监察室联系人:何老师,监督电话:0756-。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9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所在专业的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