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
三、报考条件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取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取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招生名额本年度全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1485名(其中全日制885名,非全日制600名),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在各招生学院、专业间适当调整招生名额,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奖助学金的相关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第一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取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
六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及标准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无妆无修彩色电子证件照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考生上传照片为准考证使用照片电子版格式照片大小5以内浅蓝色或白色背景不得对人像特征进行技术处理不得遮挡五官不要化妆不得上传摄像头或者手机拍摄的自拍照或美颜照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本人身份证头像面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三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头
1.学费标准:工商管理硕士(MBA):12000/年,其他专业:8000元/年。
2.住宿费标准:4人间,费用1200元/生·年。
1.学费标准:工商管理硕士生(MBA):12000/年,专业学位硕士生(MBA除外):9000元/年,学术学位硕士生:8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