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照《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招生。
2.严格遵照《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实施办法》,坚持依法招生、坚持公平招生、坚持公开招生、加强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到招生办法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3.保证考生信息绝对保密。
答案来源于: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审议学校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项。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系部主任组成。
同时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我校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文科(文史哲)类专业学费为365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学费为3880元/学年;理工(Ⅰ)类专业学费为4120元/学年;理工(Ⅱ)体育类专业学费为4350元/学年;艺术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元/学年·人。如当年江西省物价部门有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3、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4、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分数、志愿顺序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校公共外语课采用英语组织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6、体育、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文化和专业上线,专业排名,即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省划定的体育、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不分文理科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7、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8、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学校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邮 编:344000
通讯方式: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赣东学院招生办
电话:0794-8258122 传真:0794-8258122
赣东学院(原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网址:http://www.ecutcj.edu.cn
赣东学院招生工作网:http://cjzs.ecut.edu.cn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严格遵照《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招生。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要求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成立招生委员会,明确分工职责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若生源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布的录取批次进行,通过远程网上录取;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章程招生机构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原则
2019年东华理工大学长江学院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实行“三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