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原则1.坚持按导师招生。由各招生单位以导师科研水平为主要依据对导师招生优先权进行排序。2.严格实行差额复试。3.坚持标准统一、程序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4.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是30-40分钟。5.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6.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五、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要携带下列材料(A4大小,按顺序整理),以下材料请自备底稿,恕不退还。报考材料不全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1)复试登记表(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打印);2)体检表(在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打印);3)《2019年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4)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博士生考试报名系统打印https://yz..cn/bsbm/index.do);5)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6)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需完整注册)或所在

九、体检请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核、复试时间和地点商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安排在4月22日13:30举行。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注意资格审核和复试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公布。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22日9:00审核地点:宁远529教室会计学专业复试复试时间:2019年4月22日13:30候考地点:宁远429教室企业管理专业、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复试复试时间:2019年4月22日13:30候考地点:宁远426教室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复试考核分为专业综合考试(满分100分)和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专业综合考试采用面试形式将对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综合素质测评是对考生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

八、其他1.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除专职高校教师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需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凡不按规定将档案调入我校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我校保留在任何阶段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乃至注销其学籍的权利。4.凡考生不符合我校规定的博士报考条件而进入复试或录取环节的,在任何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考生的复试、录取乃至学籍的权利。

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第一阶段考试分数(满分200分)+第二阶段专业综合考试分数(满分100分)+第二阶段综合素质测评分数(满分100分)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

1.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七、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复试及格的考生,在招生名额限额内,在充分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根据考生两阶段的综合表现,确定拟录取名单。按导师招生,以报考该导师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