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旦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三)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四)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招生计划及专业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招生计划及专业本年度“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将根据考生报名并通过审核情况、生源地历年生源质量等因素制订分省计划,具体原则见下文“三(五)”条说明。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本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一)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优惠政策考生名单等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到信息公开,公示于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腾飞计划”选拔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jian@.cn。

五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三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答案来源于2021年复旦大学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复旦大学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优惠政策考生名单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四级信息公开。(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腾飞计划”选拔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报名审核通过考生名单、优惠政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公示。(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腾飞计划”选拔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监察处电话:021-,邮箱:jiancha@.cn。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旦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三)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四)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保障机制(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二)初审通过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复旦大学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三)我校将对通过“腾飞计划”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四)复旦大学“腾飞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