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三)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当年招收本科插班生的招生院校、专业。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和毕业后仍持广东省普通高校集体户口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考生报名确认时须递交报名资料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①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用A4纸复印);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名册管理部门公章,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③考生在专科就读期间成绩单(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④经考生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9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⑤体检表。2.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报名确认时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1月3日至6日(共4天)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www..cn/bcks,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绑定手机号,采集相片,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
3.自驾车:(1)广园东路---丰乐北路---大沙东路---学校东北门(2)黄埔东路---石化路---大沙东路---学校东北门
(一)招生对象: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精神,高职(专科)学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1.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往届专科毕业生及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9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有关
录取办法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低录取分数线。低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科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基础》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单独划线。英语类专业为五门考试
录取办法(一)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年度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划定五门考试科目总分和省统考三科总分的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两条录取分数线上按五科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二)具有普通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