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六)评卷环节 专升本招生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管理。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的具体办法参照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试行)》。

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及命题 专升本考试由省招考院统一组织实施。全部考试科目试题均由省招考院根据《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各专业考试科目及指导教材》(附9)统一组织命制、印刷及制定答案和评分参考。 2019年我省专升本考试实行网上阅卷方式。各科目试卷均使用答题卡,主观题和客观题都必须在答题卡上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作答,写在答题区线框外和没有对应题号的答题区域的答案无效,书写在试卷、草

(四)有关注意事项 各推荐院校要提前做好本校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宣传、指导和服务工作,为考生提供便利的上网条件,确保考生不漏报、错报。 如若考生密码丢失或忘记密码,应立即与推荐院校联系,经院校验证考生身份后填写《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志愿密码申请表》(附11),并传真给省招考院进行补办。传真电话:0451-,网报期间咨询电话:0451-、0451-。

(五)新生入学 在入学报到时,本科院校必须严格审查新生本人与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中考生照片、身份证等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冒名顶替的新生,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报到时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则由录取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各本科院校应将此类情况及时上报我院。

(九)数据下发 全省考场编排库及相关考务管理程序将于2019年2月下旬下发。 各市(行署)招考办根据考场编排库对本考区订题单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及时上报省招考院。各市(行署)招考办负责打印准考证,在加盖公章后下发各推荐院校。考场对照表将由省招考院统一打印,然后下发各地招考办。 各推荐院校于考试前5天将准考证发给考生。各推荐院校对本校考生负有进行诚信考试教育的责任,并且在考前将《考

(三)剩余计划征集 考生填报的3个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因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而出现部分招生院校或专业仍有剩余招生计划时,我院将于4月16日至1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考生网上查询录取状态后,未被录取且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凭密码登录网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过时不予受理。

加强管理 各推荐院校、各市(行署)招考办以及各本科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工作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管理,抓好招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在推荐、报名、考试、阅卷、录取等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对招生考试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四)报名信息核对 1.由各推荐院校打印《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附6)交由考生本人核对。 2.考生需对《2019年黑龙江省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进行仔细核对,发现错误信息应向推荐院校申请更正,确认无误后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可以填写一至二个联系电话,但必须是考生本人的,以便第一

(一)录取时间和方式 录取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至19日。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

招生计划 我省专升本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审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本科高校当年招生计划,将于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正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