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咨询电话:025-,025-(传真)监督电话:025-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cn)
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报名办法1.提交材料外语类保送生由外国语中学统一组织推荐。其他类保送生可登录“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w..cn),下载打印《河海大学2019年招收非外语类保送生情况登记表》,交由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与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于2019年1月8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用EMS邮政特快专递邮寄至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招生对象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9年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推荐,均可向我校报名。
2021年河海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认定与公示
认定与公示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取名单和专业。保送生名单一经确定,学校将在有关媒体和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学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认定与公示我校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专家组考核意见,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在规定时间将保送生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按规定到有关省级招生办办理保送生录取审批手续。未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