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7日:报名号-之间的考生报名号-之间的考生

5、《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不要相信社会和网络上的非法助考信息,以身试法。

5、《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不要相信社会和网络上的非法助考信息,以身试法。

5、《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不要相信社会和网络上的非法助考信息,以身试法。

六、今年将统考科目继续使用一题多卷,提醒各位考生认真对待。目前市场中虚假信息和资料很多,提醒考生不要购买所谓2019年“研究生试题”,以免上当受骗。

5、《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不要相信社会和网络上的非法助考信息,以身试法。

八、《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

八、《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

八、《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

八、《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特别提醒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寻求“枪手”替考,也不要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更不要参与或使用高科技设备作弊,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