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我校认定为A类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
(2)获得我校认定为 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3)获得我校认定为C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运动队建设需要,由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 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 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 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 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备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份,上述“本科二批录取控制线”按照生源省份制定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控制线的相关规定执行。
健将与一级运动员经测试,达到 类或C类标准的,自愿按相应等级录取,可以申请。学校将按相应等级给予测试加分或优先认定,具体按华侨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内容和管理办法执行。
特别提示:认定为B、C类等级的考生,须于2019年7月6日前(以寄件日邮戳为准)将网上查询的成绩及志愿填报表截图保存打印后(考生亲笔签名、中学盖章),邮寄至我校招生处(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招生处,邮编:362021,联系电话:0595-22695678);逾期未邮寄者影响录取的后果自负。

6.与我校签订协议书的考生,若其所在省(市)招生部门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正式获得我校录取资格。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录取时享受优惠政策。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合格者,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等级的考生,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B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3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获得我校认定为A类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2)获得我校认定为B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3)获得我校认定为C类等级的考生,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A等级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单独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合格者。考试内容和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大纲》(教学司〔2009〕33号)。(2)经体育专项测试后,获得我校认定为B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

4.与我校签订招考协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予以录取:(1)获得我校认定为A类等级的考生,且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2)获得我校认定为类等级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学校提出申请,报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按有关规定录取。(3)获得我校认定为C类等级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