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安排如下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
2023年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接收专业
四、支持政策1、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入学后可获得一次性3000~6000元的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第一学年直接享受学校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2、录取的推免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权,且享有选择我院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的权利。经考核遴选和推荐,发展潜力巨大的推免生
4.首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9月25日下午1:30,仙林校区环境学院E201室。根据报名情况确定第二次面试的时间。
二、复试1.-9月22日前(含22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http://yz..cn/login/sstm/login.jsp进行预报名。来不及预报名的可直接于2018年9月25日来我院现场报名。9月28日,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2.我院推免生复试采用面试进行。由学院成立由本学科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拓宽选拔和培养创新人才的途径。3.我院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多批次组织面试。4.首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9月25日下午1
一、接收专业我院2019年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
2)个人简历一份,内含:A.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校教务处公章;B.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C.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D.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录取1.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点击同意,学院再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拟录取资格。推免生一旦确认待录取,不接收取消待录取申请。2.我院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咨询及申诉院研究生办公室:025-85891243院监督申诉电话:025-85891318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85891893南京师范大学环境学院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