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高校推荐或考生自荐两种方式获得报考资格:
(一)高校推荐
1.应届专科毕业生可通过毕业高校推荐获得报考资格。
2.参加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二)考生自荐
未获得毕业高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可以向我校进行自荐,参加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且通过后可以获得报考我校的资格。
(一)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二)具有我省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2022年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本章程由负责解释。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农业大学海都学院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的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收费标准:按教育成本收费学费:环境设计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12000元/生/年;住宿费:执行山东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莱阳市文化路11号邮政编码:2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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