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拟录取排名方法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学术型考生按本类型的终总成绩进行排序,以排序的先后顺序来确定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在复试之后,专业学位招生计划若有余额,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学术型考生可向专业学位调剂。参加我院夏令营的考生,表现优异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
2.复试笔试科目:数据结构、操作系统原理 复试面试内容:通过笔试、面试、口试 对考生进行综合知识、素质、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评
4.复试参考书目(1)《数据结构》C版严蔚敏、吴伟民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操作系统概念(第七版中译本),作者:AbrahamSilberschatz,译者:郑扣根,高等教育出版社
3.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确定拟录取排名。 总成绩=初试成绩标准分×60%+复试成绩×40%
1.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综合面试两种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2×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复试笔试科目 普通物理或无机化学。
三、面试内容 包括英语(听力、口语、翻译)、专业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
四、拟录取排名原则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按照二级学科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2.校内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二级学科)的考生,再录取一志愿报考本单位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后录取其他校内调剂考生。3.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按照二级学科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40%+复试成绩×60%,4.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
一、复试方式 笔试加面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95%+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5%),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普通物理》,程守洙、江之永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 《无机化学》,武汉大学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