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面试内容: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核小组,专人负责记录,旨在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6.设计概论:《艺术设计概论》,李砚祖著,湖北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

1.复试方式采用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或技能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与专业基本功。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占30%,外语听力成绩占5%。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5%+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测试,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百分制)×5%。

2.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知识、艺术实践能力的考核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2)艺术实践能力考核:①音乐专业考查考生音乐表演技能。②美术、艺术设计专业考查考生的专业实践技能。(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学术型考生。

4.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分专业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二志愿招生计划,只能用于二志愿调剂考生。

04表演艺术与教学(含钢琴、声乐、器乐)要求:钢琴:a.钢琴演奏曲目要求:①肖邦或李斯特练习曲一首②奏鸣曲一首(贝多芬中后期作品的一个快板乐章)③自选大型乐曲一首④巴赫的复调音乐一首(平均律钢琴曲一套[前奏曲与赋格])b.视奏声乐:

4.拟录取排名方法: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5.(设计)作品赏析:《世界现代设计史》,王受之著,中国青年出版社2015年版。

6.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新通知为准。

2.民族唱法(曲目六首,在外文作品数量上不作具体要求)器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