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1. 网上报名
2021 年5 月14 日—5 月30 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综合评价”招生类型进行报名。
考生根据提示完整提交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中学负责人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无需邮寄报名材料。
2. 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审核。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由学校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无需考生提供。
3. 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2021 年6 月3 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
4. 填报志愿
高考成绩公布后,初审通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上海市公布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综合评价批次填报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5. 入围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学校各专业组招生计划的1:1.5 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部入围校测),其中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校测资格。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获得校测资格。
6. 校测
2021 年7 月2 日或3 日,学校组织校测。校测方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逻辑推理、表达理解能力、创新思
维、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校测满分150 分。不参加校测的考生,校测成绩以零分计入总分。具体校测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系统”中另行公布。
7. 录取办法
(1) 预录取
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组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预录取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比较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专业组1、专业组2 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专业组3 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850÷660+校测成绩
(2) 录取
预录取名单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学校予以正式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上海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录取。
上海大学网址:https://ww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bkzsw.shu.edu.cn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1-66134148(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上海大学本科招生举报电话:021-36215782(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附件1:
上海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及选考科目要求
院校 专业组 | 选考科 目要求 | 专业名称 | 专业 限制 | 所含专业 | 备注 |
专业组1 | 物理 | 理科试验班类 | 色盲 | 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理论与应用力学、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 钱伟长学院(国家试点学院)。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I 类的专业分流。 |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微电子学院 | ||||
人工智能 |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无 | 理学院 | |||
通信工程 (卓越工程师班) | 色盲 |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 |||
智能制造工程 | 无 |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
专业组2 | 化学 | 理科试验班 | 色盲色弱 | 应用化学、生物工程 | 钱伟长学院( 国家试点学 院)。学院在学生第一学年末进行专业分流并实行动态进出机制,退出钱伟长学院的学生参与学校相应理学工学II 类的专业分流。 |
生物制药 | 生命科学学院 | ||||
专业组3 | 不限 | 金融学 | 无 | 经济学院 | |
社会学 | 社会学院 |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7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1.网上报名:4月20日—5月15日考生登录“综合评价录取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选择“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类型进行报名。考生根据提示完整提交个人信息,下载并打印申请表,经本
招生专业组及科目要求2019年我校综合评价批次招生的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的参考设置详见附件。具体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五)依据高考成绩,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投),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轮一对一面试模式。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每天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各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高考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专家与考生一对一面试,每轮面试时间15分
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计划招生1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院校专业组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学院Z911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中外合作办学)7物理浙江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联合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Z912生物医学(中外合作办学)3物理或化学或生命科学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生物信息学(中外合作办学)注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1。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招生“院校专业组”及科目要求等信息详见附表,招生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招生计划及专业我校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及各专业组招生计划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目录。我校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在入学后的第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重新选专业(大类)的资格(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学校依托相关学院,组建了“民用航空复合材料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知识产权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人工智能创新人才实验班”、“智能制造与机器人拔尖创新人才实验班”。具体操作办法
招生计划及专业2019年我校在上海市投放招生计划20名,采用综合评价模式择优录取,并按理工科大类(包括现已开设的29个本科专业)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学生在入学一年后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选择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