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的专业志愿,其它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与第一志愿相同类中进行调剂。
收费标准(一)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沪教委财[2000]27号】;(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不含寒暑假)【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二)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招生计划及考试方式终分省、分专业计划以2019年各省市出版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1.上海大学在外省市招生的所有艺术类专业分为两类:(1)第一类:分数优先录取方式专业,包括绘画(油画)、绘画(国画)、绘画(版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7个专业;(2)第二类:志愿优先录取方式专业,包括美术学、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表演、艺术与科技、音乐学、音乐表演10个专业;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
1、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控制分数线。
(3)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序(文理考生共同排序,对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计划投档录取的省份,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合成分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合成分计算公式:合成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
③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③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时如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我校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4、在填报高考志愿时,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特别注意:我校艺术特长生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我校的同学须根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人选。
2.高考填报我校志愿时,第一类与第二类专业不得兼报。若未按规定填报,有兼报情况出现时,有效志愿为:第一志愿以及与第一志愿相同类的专业志愿,其它志愿为无效志愿,调剂时仅在与第一志愿相同类中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