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
2.凡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以上者,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对于同分考生,按高等数学、英语为序逐- -比较安排。
合成总分=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
3.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升入我校相应专业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2022年上海理工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2018年上海理工大学插班生招生简章(图文版)录取规则
录取规则1.录取分数依据:插班生考试总成绩,总分200分。单科各100分。2.专业录取:根据插班生招生考试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以插班生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学校有权根据考生成绩情况调整或减少招生计划);无专业志愿级差。3.同分录取规则: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4.专业志愿设置:设2个顺序专业志愿。不做专业调剂录取。
录取规则(1)单科分数要求:“法学概论”科目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单科成绩未达要求者不予录取。(2)录取规则: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考生已达到学校的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
(2)录取规则:根据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学校录取分数线。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考生已达到学校的低录取分数,但其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
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2、学校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各大类组计划数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3、若某一组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多余计划调至其他大类组。4、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2、学校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各大类组计划数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对于同分考生,第第二大类专业排序时按:高数、英语为序逐一比较安排;第三大类专业排序时按:英语、高数为序逐一比较安排。3、若某一组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多余计划调至其他大类组。4、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
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2、学校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各大类组计划数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3、若某一组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多余计划调至其他大类组。4、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2、学校以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各大类组计划数分别划定预录取分数线。3、若某一组的合格考生数少于计划数,学校有权决定是否将多余计划调至其他大类组。4、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
录取规则:1.考试科目为英语和高等数学,每门考试科目的满分值为100分。2.凡考试单科成绩在50分以上者,按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划定预录取分数线。对于同分考生,按高等数学、英语为序逐--比较安排。合成总分=英语成绩+高等数学成绩。3.插班生预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经审批同意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升入我校相应专业就读,进校后按我校学籍管理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