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上海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 10252
学校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516 号
邮政编码: 200093
联系部门: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号码: 021-55272521
网址: http://yz.usst.edu.cn
有关招生信息如有变动, 以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 关信息为准。
附:
报考点联系方式
1.北京: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 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 邮政编码: 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 图文传真: (010)68945112 2.上海: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 邮政编码: 200092
电话: (021)65982683, 图文传真: (021)65988292 3.广州: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 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 69 号, 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20)38627813, 图文传真: (020)38627826 4.香港: 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 吕少群、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 (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 (00852)28345519 5.澳门: 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 1 楼
电话: (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 (00853)28355427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 年 3 月 21 日至 3 月 31 日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 评价,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 6 月函寄考生本人。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招生 专业和考试科目参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博士采取“ 申请-考核制”方式) 、《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生简章》(硕士招生考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不考) ,所有专业均不 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 月 25 日) 登 录“ 内地(祖国大陆 ) 高 校 面 向 港 澳 台 招生信息网( 网址为 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 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 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 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 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 上(现场) 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 各专业(领域) 的学费标准见我校《2022 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 简章》和《2022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 “学费一览 表”。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 人民币结算。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邮编:200025电话:021+53068810传真:021+53068810Email:yzb@.cn医学院各院、所联系方式详见:研招网上方“招生院所”栏目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18年博士生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港澳台地区).xlsx

六、资格审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先提交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持境外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验证,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法1.考生须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选择的报考点所规定的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手续,逾期不再补办。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3.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

六、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类别我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研究生。

九、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九、学位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