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制定并公布。
2.复试:包括综合面试、科研能力评价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工作一般于每年的3月底至4月中旬期间开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1.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详见天职师大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3.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