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工作经验的人员。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在国(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n/)进行申请认证。注:材料(4)-(6)格式见附件。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书面同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