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机构: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纪检、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1.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部和纪检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组织复试、录取的日常工作。3.各招生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学院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考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根据学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科计划招生人数,结合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备案;(2)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复试的命题
二、复试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审批复试录取办法和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专门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研究生院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组长由校纪委书记兼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处相关人员组成。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3、各学院研究
二、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为加强管理,使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更加规范、科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二级管理模式。(一)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并接受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的监督。(二)研究生招生复试按照“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若干面试专家小组(以下简称“面试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5人以上组成(需单数),组长由院长担任;面试小组由5至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至少3人是本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设组长1名,一般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设教
1.笔试:英语和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由研究生处负责组织,专业课由各学科(专业或专业方向)所在的二级学院(含相关科研机构)负责,每科分值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见招生简章,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100分钟)。答案来源于:2019年天津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方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校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人员组成。三、复试组由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组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组另设一名记录员,负责对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做现场记录。四、复试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不能参与复试工作。五、在复试的过程中,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校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人员组成。三、复试组由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组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组另设一名记录员,负责对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做现场记录。四、复试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不能参与复试工作。五、在复试的过程中,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校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人员组成。三、复试组由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组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组另设一名记录员,负责对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做现场记录。四、复试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研究生复试的,不能参与复试工作。五、在复试的过程中,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校纪委书记分别担任组长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录取纪检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二、各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各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组人员组成。三、复试组由不少于五人组成,设组长一人。复试组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或教授以上职称。复试组另设一名记录员,负责对每个考生的复试情况做现场记录。四、复试组成员要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凡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的,不能参与复试工作。五、在复试的过程
第一章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生院成立督导小组,对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进行指导,同时将对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分工合理,责任明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政治过硬、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复试工作。对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三、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五人,设组长一人。复试小组成员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复试小组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