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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通知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录取通知
中专网 更新时间:2023-03-11 17:36:56 提问时间:2018-11-15 21:20

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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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法律硕士研究生

    1楼

    2.法律硕士研究生学科专业课笔试参考用书面试(含外语水平测试)法律硕士(法学)宪法学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参考教材不限)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民法、刑法)综合课(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1.沈宗灵主编:法理学(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许崇德主编:宪法(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第四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王利明主编:民法(第五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5.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第五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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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楼

    (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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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楼

    5.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一)复试时间(含本校、外校推荐免试生)(二)复试确认推荐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进行复试确认。复试名单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三)资格审查1.时间、地点:10月15日(周一)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B区2102.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外国语等级证书;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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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

    4楼

    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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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

    5楼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评定复试按学校规定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2.复试成绩评定标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即: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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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内容

    6楼

    1.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综合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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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成绩评定标准

    7楼

    2.复试成绩评定标准: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其中,外语水平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所占权重为50%。即: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将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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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复试确认

    8楼

    (二)复试确认推荐生须通过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n/tm)进行复试确认。复试名单将及时在法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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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录取规则

    9楼

    1.录取规则:(1)各学科按照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2)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②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③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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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资格审查

    10楼

    (三)资格审查1.时间、地点:10月15日(周一)上午8:30-9:30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兴文楼B区2102.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②外国语等级证书;③成绩单及本专业排名,必须有教务处公章;④其他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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