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
2.专升本学生;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4.应予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来源于: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2020级温州医科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奖学金

1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温州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答考生问答案来源于2021年温州大学招生章程政策及相关信息汇总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特长学生于第二、三、四学期开(入)学一周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专升本学生;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和中外合作办学的(委托方同意变更专业的除外);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总则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转专业

2019年温州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条例(修订)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办理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