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它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规定: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在本单位推免办法中须准确完整写明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及考生相关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各招生单位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
五、程序及要求(一)提交材料申请1、考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E-mail:xpuyzb@进行报名,同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打印版;(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学生证复印件;(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2、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
四、接收专业代码学院专业代码专业001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5220纺织工程002机电工程学院0802机械工程085201机械工程003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1305设计学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5220纺织工程004电子信息学院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05管理学院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99J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99J3新经济与金融工程006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216化学工程083
一、学校简介◇创办于1912年,迄今已有107年办学历史;◇国务院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务院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一批本科招生高校;◇教育部拥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权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获批高校;◇拥有土生土长的姚穆院士领衔的强大导师队伍;◇具有国家攻关、自然及社会科学基金等创新项目雄厚的科研条件;◇……
1、考生填写《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E-mail:xpuyzb@进行报名,同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1)《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打印版;(2)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3)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学生证复印件;(6)其他材料(获奖、证书等材料)。
3、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代码:10709学校名称: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邮政编码:710048联系部门:西安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金花校区教学主楼1-1003)咨询电话:029-82330076市内乘车路线:机场巴士东二环建国饭店线,地铁3号线,公交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教育专线、48路、游9路、528路、716路、401路、402路、37路、8路、27路、43路、300路、714路、717路、102路附件:西安工程大学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西安工程大学
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拟录取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学院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3、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不适宜研究生培养的。(2)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5)政审不合格。(6)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