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六条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具体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纪委及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组成。各部门主要职责: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负责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准考证发放、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组织考试工作、考场编排、制卷密封、成绩核算公布、提交预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国标代码14042,在陕招生代码:8051。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发放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一)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者,分类考试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校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分别占100分、50分、150分,满分300分。1.计算公式: 分类考试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平均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折算办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A、B、C、D分别按100、80、60、50分计,若有合格表述的按照
第七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官方网站:www.招生网:www.咨询电话:029-传真:029-咨询QQ:微信号:gxxyzs
第二十一条勤工助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一条勤工助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一条勤工助学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标准:特殊困难3500元/年/生,一般困难2500元/年/生。学院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