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研工部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六、研究生院·研工部联系方式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邮政编码:710128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传真:029-85319238E-mail:yzb@.cn网址:http://yzw..cn/办公地点: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邮政编码:710128联系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传真:029-85319238E-mail:yzb@.cn网址:http://yzw..cn/办公地点:西安外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推免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情请查看《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均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本科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我校的推免生可减免学制内所有学费;本科毕业于其他高校的推免生根据录取专业学制情况,可减免2年(学制3年)或1年(学制2年)学费。我校还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可多元化的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我校还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可多元化的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标准依照国家和我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③体检不合格者。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不适宜研究生培养的。(2)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5)政审不合格。(6)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三)拟录取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与拟接收的学院互动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3、录取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待录取后原则上不得变更。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
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4.拟录取各学院将通过复试的考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研究生院·研工部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并通知拟录取考生。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同意接受录取。教育部录取录检通过后,我校向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