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推免生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情请查看《西安外国语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1)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不适宜研究生培养的。(2)在本科阶段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3)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4)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5)政审不合格。(6)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有违反学术诚信道德的行为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7)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享受业绩奖学金评选资格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5000元/生·年三等:3000元/生·年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无论进行到何种程序,都将取消推免生资格:(1)体检不合格;(2)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认为不适宜研究生培养的;(3)推荐、考核等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作弊等行为的。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1、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2、因违法违纪受到各类处分;3、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4、政审、体检不合格者。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③体检不合格者。
2.资格审查研究生院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2.资格审查研究生院·研工部对申请我校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查合格的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①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②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处分的;③体检不合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