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需携带材料:(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语)四级、六级证书;(4)其他获奖证书、所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文章等材料。
一、接收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2.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专业目录中除专业学位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均可接收推免生。3.各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专业2019年招生计划人数(以学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的50%。
二、组织机构研究生院负责全校接收推免生资格审查。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接收、考核及复试工作。
四、接收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具有推免资格本科学习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2.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秀,所有学业成绩合格;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记录、无有效期内处分;4.具有良好的学术专长和较大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5.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各种荣誉称号获得者、学习奖励获得者和在学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者。
(三)组织复试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笔试、试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2.复试时间:9月30日-10月20日。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复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学院主页上提前公示三天。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3.需携带材料:(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
五、现场确认与复试(一)我校依据申请材料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者发出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对是否接受复试进行确认,未确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二)已确认参加复试的申请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三)复试以面试为主。主要涉及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品德考核)、外国语听力和口语能力等方面内容。个别需要进行技能测试的专业,可以组织相关测试,测试结果按比例计入复试
(三)组织复试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身心健康状态、思维敏锐程度、语言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试验技能、逻辑思维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主要采用面试方式,也可以采取笔试、试验技能考核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学位硕士生应增加应用能力考查的内容。2.复试时间:9月30日-10月20日。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安排复试方式和内容并在学院主页上提前公示三天。每个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3.需携带材料:(1)《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3)国家英语(法语、日语、德
(二)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二)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
(二)发送复试通知各招生学院通过登录推免生服务系统查看本学院各专业推免生报考情况并发送复试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