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要求
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
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1.了解
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义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这一知识内容是什么,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步骤照样模仿,并能(或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识别和认识它。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了解、知道、识别、模仿、会求、会解等。
2.理解
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知道知识间的逻辑关系,能够对所列知识作正确的描述说明并用数学语言表达,能够利用所学的知识内容对有关问题进行比较、判别、讨论,具备利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描述、说明、表达、推测、想象、比较、判别、初步应用等。
3.掌握
要求能够对所列的知识内容进行推导证明,能够利用所学知识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并且加以解决。这一层次所涉及的主要行为动词有:掌握、导出、分析、推导、证明、研究、讨论、运用、解决问题等。
(二)能力要求
1.空间想象能力
2.抽象概括能力
3.推理论证能力
4.运算求解能力
5.数据处理能力
6.应用意识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1)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2)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1.直线与方程(1)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3)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4)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5)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直线的交点坐标。

2.圆与方程(1)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2)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考试范围与要求语文基础知识100分,人文修养50分。

Ⅱ.考试要求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

(二)能力要求1.空间想象能力2.抽象概括能力3.推理论证能力4.运算求解能力5.数据处理能力6.应用意识

(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的含

考试范围与要求数学基础知识100分,数学知识的应用50分。

考核目标与要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课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确定单独招生语文考试考核目标和要求。本科目主要测试考查考生的三种能力,由低到高依次分为A、、C三个级别:A-记忆辨识能力,-文章阅读理解能力,C-应用表达能力。A.记忆辨识能力:指对语文基础知识的记忆和识别力,是语文能力基本的层级

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1.了解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