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
(2)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2.古典概型(1)理解古典概型及其概率计算公式。(2)会用列举法计算一些随机事件所含的基本事件数及事件发生的概率。

(八)统计1.理解样本数据标准差的意义和作用,会计算数据标准差。2.能从样本数据中提取基本的数字特征(如平均数、标准差),并做出合理的解释。

2.点、直线、平面之间的位置关系(1)理解空间直线、平面位置关系的定义,并了解可以作为推理依据的公理和定理。(2)认识和理解空间中线面平行、垂直的有关性质与判定定理。(3)能运用公理、定理和已获得的结论证明一些空间位置关系的简单命题。

2.基本不等式:(a,b)(1)了解基本不等式的证明过程。(2)会用基本不等式解决简单的大(小)值问题。

(二)函数概念与基本初等函数I(指数函数、对数函数、幂函数)1.函数(1)了解构成函数的要素,会求一些简单函数的定义域和值域;了解映射的概念。(2)在实际情境中,会根据不同的需要选择恰当的方法(如图像法、列表法、解析法)表示函数。(3)了解简单的分段函数,并能简单应用。(4)理解函数的单调性、大值、小值及其几何意义;结合具体函数,了解函数奇偶性的含义。(5)会运用函数图像理解和研究

考核目标与要求(一)知识要求知识是指《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所规定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系列2和系列4中的数学概念、性质、法则、公式、公理、定理以及由其内容反映的数学思想方法,还包括按照一定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处理数据、绘制图表等基本技能。各部分知识的整体要求及其定位参照《课程标准》相应模块的有关说明。对知识的要求依次是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1.了解要

1.集合的含义与表示(1)了解集合的含义、元素与集合的“属于”关系。(2)能用自然语言、图形语言、集合语言(列举法或描述法)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

考试范围与要求数学基础知识100分,数学知识的应用50分。

1.直线与方程(1)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结合具体图形,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2)理解直线的倾斜角和斜率的概念,掌握过两点的直线斜率的计算公式。(3)能根据两条直线的斜率判定这两条直线平行或垂直。(4)掌握确定直线位置的几何要素,掌握直线方程的几种形式(点斜式、两点式及一般式),了解斜截式与一次函数的关系。(5)能用解方程组的方法求两直线的交点坐标。

2.圆与方程(1)掌握确定圆的几何要素,掌握圆的标准方程与一般方程。(2)能用直线和圆的方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