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三)奖学金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港澳台研究生在学期间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本招生单位优秀生奖学金的评选。
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习方式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
2.报考点、报名方式2019年,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见下文)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二)现场确认1.所有报名普通招考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1)网上报名编号;(2)有效身份证件;(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7.报名“推荐免试硕
七、入学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中国古代音乐史稿》,杨荫浏著,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第1版。
2.《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田可文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年9月第1版。
七、入学新生入学报到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录取学院的研究生教务秘书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并由录取学院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学生处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