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生应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报名方式、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学制:三年
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暂定)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考试时间:2019年4月(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科目:专业课及面试(详见《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入学新生于9月初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于9月初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报到入学。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各研究方向学习期限均为三年。各研究方向学习期限均为三年。
三、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上旬函寄考生本人。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查,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7月上旬函寄考生本人。
七、学习及住宿费用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8000元人民币,保险费800元/年。住宿费一室一厅房间人民币3000元/月,二室一厅房间人民币3600元/月。水电气费用自理。新生入学需缴纳学费每学年38000元人民币,保险费800元/年。住宿费一室一厅房间人民币3000元/月,二室一厅房间人民币3600元/月。水电气费用自理。
4、报名地点: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到北京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交流与港澳台事务中心留学生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7办公室)报名,函报的考生请与留学生办公室联系后寄送有关材料。
1、报考条件(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中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至2019年9月,大学专科毕业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4)应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招生类别、专业:(1)招收全日制自费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招生研究方向、专业、导师见《中国音乐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附件1。
(6)①填写复试曲目,详见“附件2”中的考试要求。②表演专业复试考试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③报考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向除外)的考生需交本人报考方向论文1-2篇(要求打印)。④报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向(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考生的1-2篇论文;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设想。⑤报考“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学、钢琴教育研究、声乐教育”研究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所报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⑥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须提交音乐文献翻译习作(英译汉/汉译英,课题自选并附原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