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考核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进一步参加材料学院组织的考核,其中,未能达到英语免考要求的考生,需先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考试,达到学校分数线后才可参加后续考核。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或面试中有一门不及格,即不予录取。

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6.具有较高水平外语能力。拥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460或托福TOEFL网考≥80分或雅思IELTS考试≥5.5成绩(2

1、申请申请人在我校报名系统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报名前请跟报考导师联系,确定导师招生意向后再报名,优先考虑所填报的第一志愿导师。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cn/yjszs/)。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向研招办咨询(联系地址:yjsy-zsb2@.cn)。递交材料包括:(1)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2)本科、硕士课程成绩单;(3)两位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信;(博士专家

二、组织领导成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材料学院有关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受理考生申诉。组长:陈立新副组长:刘艳辉,皮孝东成员:王小祥,金传洪,朱铁军,李翔,何海平,程继鹏,陈洁,项婷婷,朱杭受理考生申诉:刘艳辉(yanhuiliu@.cn;0571-87952291)

(1)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统一出题命卷,考生从6道题目中任选3题在1.5小时内书面作答。该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初审材料学院和报考导师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创造性等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

一、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提高我校博士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培养高层次人才。

10.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就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申请人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未如实提供证明材料的将被取消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录取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专业课根据考生报考学科方向,由该学科方向出题命卷,考生成绩合格即获通过。专业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1)笔试: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1)专业基础课由学院统一出题命卷,考生从6道题目中任选3题在1.5小时内书面作答。该课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2)专业课根据考生报考学科方向,由该学科方向出题命卷,考生成绩合格即获通过。专业课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