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推免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学工部门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其中1、5为必带材料,2、3、4为选带材料。
二、复试程序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
二、复试程序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
四、复试不合格确认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足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2、专业课面试成绩不足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3、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4、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K330、K37路到浙师大站下车,也可乘浙江师范大学校车进入校园。 高铁站:可乘K330到浙师大站下车,也可乘坐校车。 汽车:汽车西站位于火车西站附近,汽车南站毗邻公交南站,可乘坐K330、BRT到浙师大站下车。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表.doc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docx3.各招生学院复试安排(1)数理与信息
三、申请材料1、报到时主要审查复试资格,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2.《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3.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4.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5.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6.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注: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院研办(19-216办公室)提交以上材料复印件,并带上原件以备审验。
(二)注意事项1.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2.因参加复试人数未定,终复试安排以报到后各学院通知为准;3.为了方便校外考生,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可以由所在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4.校本部报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具体详见附件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报到地点为萧山区耕文路1108行政楼312。
乘车路线 火车站:可乘K330、K37路到浙师大站下车。 高铁站:可乘K330到浙师大站下车,也可乘坐校车。 汽车:汽车西站位于火车西站附近,汽车南站毗邻公交南站,可乘坐K330、BRT到浙师大站下车。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2.2019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通知.doc3.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docx4.各招生学院复试安排(
(二)注意事项 1.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复试,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因参加复试人数未定,终复试安排以报到后各学院通知为准; 3.校本部报到地点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具体详见附件所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杭州幼儿师范学院报到地点为萧山区耕文路1108行政楼312。
携带材料 各推免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带上审验。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学工部门审查盖章;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4.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其中1、5为必带材料,2、3、4为选带材料。
携带材料 各推免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学工部门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其中1、5为必带材料,2、3、4为选带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