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学校艺术类专业有美术学、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四大类九个专业。面向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广西、甘肃等省(区)组织校考招收美术、书法、音乐、舞蹈类考生,其他省份认可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详细计划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八条未组织艺术类校考的省份,专业以统考(联考)成绩为准;组织了艺术类校考省份的考生在取得相应省份统考(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统考(联考)省份的专业以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为准),且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方可报考。
第九条我校在山西、辽宁、黑龙江、福建、山东、广西、甘肃等省(区)教育厅指定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详细考试时间安排以各省(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校考各专业考试科目及专业成绩计算办法:
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通用。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帖一、临帖二、创作。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临帖一成绩+临帖二成绩+创作成绩。
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视唱听音、专业测试。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100分,专业总分=视唱听音成绩×权重系数0.4+主专业成绩×权重系数1.6。
舞蹈学专业考试科目为舞蹈基本功、舞蹈剧目。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100分,专业总分=舞蹈基本功成绩×权重系数0.8+舞蹈剧目成绩×权重系数1.2。

(一)音乐学专业云南广西陕西山东甘肃江西江苏计划数分以上3165175.5-180(含)76.5-175(含).5-170(含).5-165(含)17155.5-160(含)9合格线.

第五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五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六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色盲者不宜报考美术类专业。

第十条校考各专业考试科目及专业成绩计算办法:美术学、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以上各专业校考成绩通用。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书法学专业考试科目为临帖临帖创作。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专业成绩计算方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总分=临帖一成绩+临帖二成绩+创作成绩。

第三章招生录取规则第十一条我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省份,凡专业成绩达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依据成绩和各省要求合格证比例核发专业合格证,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并将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报送其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满足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我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权重系数0.3+校考成绩×权重系数0.7)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同等条件下,专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艺、文、工、管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艺、文、工、管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艺、文、工、管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三条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长沙师范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主,涵盖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门类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