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
(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本科A段线/本科第一段线;
(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
(五)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各专业对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同要求:建筑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专业须达到2A4B1合格,其他专业须达到2B4C1合格;
(六)海南省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使用标准分;
(七)若有省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市的招生办法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考区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2、按专业课(文理科混合)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2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①北京录取7人,专业名次录至63名。并列63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576分。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2、按专业排名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为:总分:400分。单科:语文80分,外语70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②其他省:录取23人,专业名次录至32名,并列32名,按其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数录至:总分476分。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不是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不是150分时,文化课成绩需折算后使用。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总分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500×750=525分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15分。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236分。
②其他省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5.370分。理科:①北京市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97.810分。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总分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其他省:录取21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3.915分。理科:①北京录取4人,文化课相对成绩录至104.236分。
(4)、录取分数线分省情况说明:(一)对于艺术类高考满分与普通类高考满分分值不一样的省份,一本参考线折算办法:一本参考线=普通类一本线×艺术类高考满分÷普通类高考满分;(二)合并高考批次的省份计算相对成绩折算时一本参考线使用自主招生批次控制线/本科A段线/本科第一段线;(三)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一本参考线使用普通类文科一本线;(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选测科目不限;(五)录取江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