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招收专业方向 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指挥系、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声歌系各方向及音乐学系音乐艺术管理方向、音乐治疗学方向、作曲系作曲方向、研究生部民族声乐表演方向、剧院管理方向。

十二、住宿费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走读。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习与学位授予

七、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实习一学年。 (三)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学习与学位授予 (一)学制:3年。 (二)报考音乐教育学院的硕士生,就读期内由学院统一指派在外地实习一学年。 (三)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位授予

九、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

九、学位授予 凡完成课程学习并获得规定学分、专业考核(音乐作品、音乐会)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注:我院不开设共同课日语、俄语和德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