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23日前,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备案和公示。各单位将《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附件3)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告栏进行公示。各单位可在不低于本通知要求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推免工作方案。各单位推免工作方案中应包含素质成绩评议细则以及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的答辩方式等相关内容。C类申请者按照校团委方案进行(下同)。
2.9月23日前,学生自主申请。学生填写《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附件2),并连同成绩单、有关成果、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所在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3.9月24-25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按照教育部“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学生综合成绩计算包括学业成绩和素质成绩两项,其中学业成绩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70%。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研究生支教团计划的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方式按照校团委推免方案执行。)
素质成绩评定原则: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因素纳入素质成绩指标体系,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要合理设置各素质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素质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各单位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素质成绩评定相关细则,并在单位网站公示。(重要学科竞赛参照附件6。)
4.9月25日前,学院按照2021年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学院确定拟推荐名单,同时确定候补名单并排序。拟推荐和候补名单及相应信息应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3天。
5.9月28日前,上报材料。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按照推荐顺序排序)纸质及电子文档(附件4)、原始材料(附件1、附件2)、学生的成绩单和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原件(盖学院章)、综合素质材料复印件等交教务处学业指导中心。
6.教务处复审A类、C类推免生材料,将复审结果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校党委集体研究审定。审定后的拟推荐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
7.10月8日,学校将审定并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名单上传“推免服务系统”,提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学校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未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8.10月12日至10月25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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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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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监督、举报电话:88663907(校纪委)。
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其他
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9月24-25日,审核和评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素质成绩评议,并计算学生综合成绩及排名。
2021届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通知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2020年湖北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通知推荐程序